一、依據教育部97年5月23日台國(二)字第097008274B號令修正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綱要規定及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關鍵能力在職進修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學習領域授課教師應修習本學習領域相關研習36小時,方能擔任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之教學,自100年8月起逐年實施,預計至106年,第一年由國小一年級開始。本案列為本局統合視導項目。
三、因研習人數之限制,本梯次之研習對象,僅限定為103學年度尚未取得36小時關鍵能力研習證書之國小中年級綜合活動教師,請各校務必依此原則指派研習人員。
四、關鍵能力36小時研習課程分為21小時線上課程及15小時實體課程,請 貴校教務(導)處務必轉知領域教師自行安排線上研習時間,欲參加七月份場次的教師請於6月13日前完成7門線上課程;欲參加八月份場次的教師則請於7月11日前完成7門線上課程,上線研習流程詳工作手冊。
五、實體課程研習資訊
(一)承辦學校:新市區新市國小
(二)協辦學校:安平區億載國小、北門區錦湖國小
(三)研習對象:103學年度擔任國小中年級綜合活動授課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
(四)研習日期:
1、研習場次一:安平區億載國小103年7月02日-7月04日。
2、研習場次二:新營區公誠國小103年7月07日-7月09日。
3、研習場次三:安平區億載國小103年7月09日-7月11日。
4、研習場次四:新市區新市國小103年7月14日-7月16日。
5、研習場次五:新市區新市國小103年8月11日-8月13日。
6、研習場次六:新營區公誠國小103年8月18日-8月20日。
7、研習場次七:安平區億載國小103年8月20日-8月22日。
六、研習人數:各校可薦派名額為103學年度擔任中年級綜合活動授課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且尚未取得研習證書者,研習每場次人數以100人為上限,額滿請改報名其他場次。
七、研習需知:
(一)本研習報名需審核,請於各研習場次前一週逕至學習護照查詢是否經審核錄取。
(二)本研習不提供午餐,但提供當天便當之協助訂購服務,每份80元整,若不訂購請自理。
(三)請自備茶水。
八、「研習報名表」(詳見附件一)電子檔(檔名格式:○○國小實體課程報名表)mail至新市國小輔導處邵美雀組長彙整。(免附紙本),提交日期為參加七月份研習場次請各校於6月6日前提交;欲參加八月份場次則請於7月4日前提交研習報名表。
九、「研習認證名冊」(詳見附件二)紙本各校教務處核章後(紙本),請與報名研習教師的線上課程「學習記錄」(紙本),一併寄送至新市國小輔導處邵美雀組長收。若未在6月16日(或7月14日)前繳交以上兩項資料,當日皆不接受補件,請勿自行前往參加實體研習(上學習護照報名之教師,若未在期限內繳交資料,承辦學校將先行刪除以利已完成之教師順利遞補)。
十、參與實體研習者,其中某一課程(3小時)一經請假,不論長短,則須重新補課,不得僅補上請假剩餘時間。未在同一年度取得36小時研習證書者,得持核發之研習時數證明,3年內向各研習承辦學校報名補足時數,並於該校檢核通過後取得研習證書。
十一、另是項研習未來三年(104、105、106年度)仍將持續辦理。
十二、本案於報名截止後,依據各校提報之名單決定開放各場次增額報名與否,屆時請各校留意資訊中心公告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