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112學年度本土語文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辦理。
二、執行期程:112年11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
三、參加對象:
(一)本市本土語文領域輔導團成員。
(二)本市本土語文教學人員(含現職教師或教支人員或對本土語文教學有興趣者)。
四、申請辦法:
(一)本案詳細資訊請參閱旨揭實施計畫(如附件)
(二)請各校踴躍提出申請,有意申請者請將核章後之申請表及補助經費概算表(詳如計畫內之附件)於10月13日(星期五)寄送至東區復興國中教務處陳主任收。
(三)各校提出申請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計畫,經審核後將擇優錄取12群,通過後另公告之。
五、本案聯絡窗口:東區復興國中教務處陳俊宏主任,電話:06- 3310688分機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