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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署111學年度提升國民中小學閩南語文及客語文專長教師獎勵及補助計畫,請各校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適用年級:
類別標籤:
林鶴原 於 2023-05-26 13:40:00 發布,已有 44 人次閱讀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5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55799號函暨112年5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61275號函辦理。

二、為利補助計畫申請作業,請學校承辦人於112年6月2日(星期五)前:

(一)上填報系統18303號填報相關資料並上傳已核章申請清冊掃描檔。

(二)已核章申請清冊紙本,免備文寄至教育局課程發展科。

三、相關事宜請洽本土語文指導員楊芠函老師,分機8325,網電99226,信箱:iunn091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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