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3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64172號函辦理。
二、為培育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由臺南大學承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鼓勵踴躍參與。
三、未來高級中等學校聘任教支人員時,請各校依下列順序聘用:
(一)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以下簡稱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並經認證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二)具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尚未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但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三)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惟受聘進入高中端任教,請參加高中教支人員培訓課程(部分課程可抵免時數)。
四、檢附培訓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請協助轉知課程訊息,並惠允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