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48487號函暨本局111年5月2日南市教課(一)字第1110515944號函續辦。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於108學年度實施,客家委員會為提升學生學習客語之質及量,強化各級學校客語課程廣度及深度,訂定「111學年度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協助學校依學生學習需求,結合客庄生活情境,以發展學生核心素養及落實學生客語學習。
三、鼓勵各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小學踴躍申辦旨揭計畫,為簡化行政流程及加速審查作業,請各級學校於期限內逕至客家委員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專區(https://school.hakka.gov.tw/12)填寫申請資料,並請於111年6月15日前彙整相關申請書及核章經費概算表等資料送本局許玉霞教師辦理。
四、檢附本案函文、相關實施計畫等資料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