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4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36509號函辦理。。
二、為讓語言的運用能自然融入生活的情境中,提升學生學習閩南語興趣,活化閩南語課程,爰規劃以沉浸式方式融入學期間的課程,營造有效學習情境。
三、本案每校以申請2班為限,每班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6班以下學校可以學校為單位,每校最高補助20萬元。
四、申請條件:以學校為申請單位,參與計畫班級之教師需有熱忱從事閩南語教學並具備閩南語良好溝通能力;教師應參與師資培訓、工作坊及輔導等相關事項。
五、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8年6月14日(星期五)中午截止,依本計畫附件3格式填寫寄本局永華中心課程發展科本指員陳榮華教師,一式2份免備文送局初審。
六、其餘注意事項,請詳閱旨揭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