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復興國中喜閱館 | 講師:秀琴歌劇團 |
臺南市107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輔導小組
城市美學系列-「府城歌仔戲工作坊」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二)臺南市107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計畫。
(三)臺南市107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運作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目標:
(一)精進本市國中小藝文教師之教學專業能力,提昇專業知能。
(二)提升現場教師對歌仔戲的賞析能力,透過專業對話,推廣創意教學。
(三)藉由實際參與活動的體驗與操作練習,提昇藝文教師教學知能,結合教學內容,活化
堂教學並將其應用於生活之中。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領域工作小組、臺南市立復興國中。
四、辦理日期(時間、時數等)及地點:
(一) 時間:107年11月27日 13:30~16:30
(二) 時數:全程參加之教師,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請逕至臺南市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217622報名。
(三) 地點:台南市立復興國中,喜閱館。
五、參加對象與人數:(錄取名額30人)
(一)本市國中擔任表演藝術課程教師,優先報名參加。
(二)本市國中小藝文領域教師。
(三)本市國中小非藝文專長任課表演藝術教師。
六、研習內容:
(一) 活動程序表、活動/課程內容
時 間 |
課程內容 |
授課教師 |
備註 |
13:30~13:50 |
報 到 |
藝文輔導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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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14:00 |
長官致詞及簡介 |
教育局長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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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4:50 |
介紹歌仔戲作品與 台南在地文化的連結 |
秀琴歌劇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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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20 |
身段與槍法實作 |
秀琴歌劇團 |
起身動一動 |
16:20~16:30 |
問題與回饋 |
秀琴歌劇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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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講師:
「秀琴歌劇團」1986年由張秀琴團長成立。由野台民戲崛起,2000年躍上精緻公演舞台,ㄧ步ㄧ腳印。自2001年入選為國家扶植團隊至今,整齊的素質、動人的唱腔、認真的態度是劇團的堅持,更是劇團的特色。主角演員張秀琴、莊金梅及米雪『色』、『藝』兼俱且實力堅強是為劇團的黃金三角。團長張秀琴更於2004年榮獲『中興文藝獎』。
七、經費來源與概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計畫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