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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作為一種教學法

適用年級:
類別標籤:
魏小芳 於 2011-10-06 10:19:37 發布,已有 653 人次閱讀過
地點:忠孝國中講師:高伃貞
日期:2011-10-19 08:59:00

 

台南市100學年度國教輔導團「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戲劇融入課程典範教學工作坊戲劇作為一種教學法
壹、依據:教育部100年中等學校地方教育輔導計畫辦理。
貳、目的:藉由典範教學搭配講授、討論的方式,示範戲劇如何融入中學各科,藉以培養國中藝術與人文教師運用戲劇於教學的能力。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臺南市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
三、協辦單位 : 臺南市國教輔導團藝術與人文領域小組
肆、研習時間:100年10月19日(星期三)上午09:00~12:00 (8:50~9:00am報到)
伍、研習地點:台南市東區忠孝國中表演教室
陸、講師:高伃貞老師(自由應用劇場工作者,台北藝術大學劇設系兼任講師)。

活動名稱
時間
工作坊
9:00-11:00
中場休息
11:00-11:10
反思、迴響與分享
11:10~12:00

柒、研習流程:
 
            
 
 
 
捌、參加對象:
歡迎本市藝文領域教師參加,請各校准予公假。唯為求研習品質控管,本研習名額限40名,以報名順序錄取,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玖、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100年10月17(星期一)截止。
 二、報名方式:請上國立臺南大學線上報名系統(http://whale.nutn.edu.tw/signup/users/signuplist.aspx)報名。
拾、注意事項:請著輕便服裝。本活動敬備午餐。
拾壹、研習時數:全程參加之教師,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拾貳、經費:由教育部100年度中等學校地方教育輔導經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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