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9
  • slider image 70
  • slider image 71
:::

國中女長期遭同學襲胸 家長提告

適用年級:
類別標籤:
陸啟華 於 2016-04-05 09:03:50 發布,已有 721 人次閱讀過

 2016-03-11 02:58 聯合報 記者游婉琪/花蓮報導

花蓮1女國中生家長指控,女兒長期遭班上1名男同學襲胸,學校卻未積極處置,讓她又氣又心疼,昨天憤而向警方報案,對男同學提告。學校表示,男同學是學校長期輔導的對象,會暫時隔離在輔導室上課,將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是否有其他學生受害。

女學生的家長昨天哭紅雙眼指出,女兒是長女,個性堅強,前天放學後卻不停流淚。追問多次後才說出,從上學期開始,被班上1名男學生襲胸,但她不敢告訴老師,至今受害超過10次。

家長質疑,類似情況發生多次,導師卻沒有察覺異狀,甚至在得知問題時,沒有立即通報家長。班上同學因畏懼這名男同學,也都不敢把實情告訴老師。家長要求學校安排男學生轉學,還給女兒一個安心的學習環境。

學校輔導主任說,涉嫌襲胸的男學生從國一起就疑有情緒障礙,上課時,常任意走動,不時因情緒暴怒與班上同學起衝突;長期以來,每周都安排他到輔導室約談,也有所改善,但未發現有性騷擾的舉動。

輔導主任研判,男學生應是進入青春期,開始對異性身體產生好奇,因而出現襲胸等性騷擾舉動;對導師沒有在第一時間告訴家長,學校坦承因一時忙碌而疏失,且平常班上同學打打鬧鬧,讓導師誤以為只是在玩耍。

據了解,男學生家庭背景單純,家長得知後,頻頻對女學生表達歉意。女學生家長昨天依舊至派出所提告,警方將依性騷擾防治法處理。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台灣環境隱約存在對性騷擾受害者不友善的負面標籤,導致受害者在問題發生時不敢求救,老師應保持敏感度,別把打鬧當兒戲。

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呼籲,當感覺身體被冒犯時,應立即告知身邊信任的人,否則加害者食髓知味,問題只會越來越嚴重。

:::

快速登入

輔導團選單